
新入职人员,别大意!保密雷区绕道走
编辑:2025-08-08 16:38:20
正值入职季,又将有一批新人进入党政机关或涉密单位,成为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“生力军”。新入职人员,尤其是新入职的涉密人员,从踏上工作岗位起,就应认真学习保密法及相关制度规定,养成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特别是在日常交往中,要时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,保持高度警惕。
今天
就帮助大家在入职前夕
扣好保密第一粒扣子
某事业单位秘书部门新入职员工贺某,由于对相关保密法律法规不了解,未履行涉密文件销毁管理规定,将3本秘密级汇编书籍交给保洁人员处理。相关书籍被卖到废品收购站后,被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发现。事件发生后,有关部门给予贺某记大过处分。
新调入某机关工作的陶某,在加班过程中因急于传达某文件精神,将一份密码电报拍照上传至微信群中,后被大范围转发,造成泄密。经了解,陶某入职不满1年,虽然已经被确定为涉密人员并签订了保密承诺书,但尚未接受保密教育培训,对国家秘密载体种类形式、泄密渠道、防范措施等了解不够。事件发生后,有关部门给予陶某记大过处分。
某市直单位新选调干部孙某,在周末值班期间接收到上级部门的涉密会议通知。孙某将密级标识遮挡后拍照,通过微信发送给梁某。梁某收到后及时发现问题,立即通知孙某删除,并向单位领导汇报。案发后,孙某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,其所在部门负责人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五款规定:泄露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,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,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较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;情节严重的,予以开除。
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第十八条第六款规定:泄露国家秘密,或者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、个人隐私,造成不良后果的,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
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发现
新入职人员泄密
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
部分新入职人员未参加过保密培训或未接受过保密工作指导,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性、复杂性、艰巨性缺乏清醒认识,系统学习不够,对保密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不知不会,甚至发生违规行为而不自知。
在日常工作中,部分新入职人员没有严格落实保密责任,对于保密纪律要求没有入脑入心。实际工作中,保守国家秘密让位于工作便利,对新形势下窃密泄密风险不了解、不掌握,甚至“拱手送密”。
部分新入职人员认为保密违法违规离自己很远,对机关、单位制定的保密制度和管理规定执行不严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违规发送涉密敏感信息、随意在通信和交谈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,给党和国家秘密安全造成严重危害。
对于新入职人员
保密教育至关重要
机关、单位要如何做好保密培训呢?
新入职人员也应当严格要求自己
做到以下几点要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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