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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防控中做好保密工作“五必须”


编辑:2022-04-15 18:25:18

 当前我省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、考验期,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值此非常时期,“山西省国家保密局”郑重提醒全省各级机关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在做好抗疫工作的同时,务必落实好保密规定,遵守好保密纪律,全力筑牢保密防线。

    

      一、秘密确定须严格

      定密是保密管理的******环节,定密不及时,程序不规范,该定不定或不该定乱定,都是极其错误的做法。应严格遵循“及时、准确、规范”的原则进行定密,制定好国家秘密(包括工作秘密)事项一览表,并采取“对号入座”的办法,确定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(包括工作秘密)事项的密级、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。


     二、信息公开须审查
      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,坚持“事前审查”“谁公开谁审查”“谁公开谁负责”的原则,做好本地本单位互联网门户网站、电子政务外网、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工作。因工作需要转发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时,要通过官方正式渠道获取,注明信息来源。严禁违规发布领导批示、问题处理通报、流调信息、公众隐私等敏感信息。


     三、线上办公须谨慎
      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使用软件和程序进行线上办公时应牢记“六个不得”:不得通过微信、QQ、钉钉等社交软件传输、处理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;不得在微信朋友圈、微博、QQ空间等上传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;不得使用微信“文件传输助手”、互联网电子邮箱等存储、传输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;不得在微信工作群中谈论、传输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,工作聊天记录尤其是涉疫信息不得截图外传;不得使用图片文字识别小程序处理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;不得使用微信、钉钉、腾讯会议等召开涉密会议。


      四、资料管理须重视
      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涉密文件、工作秘密、敏感信息或疫情信息(包括流调信息、个人信息)的管控,严格落实文件登记、收发、传阅、保管、销毁等环节保密管理规定,严禁擅自复制、拍照和传播。按规矩按程序处理好重要信息,管理好日常工作信息,依法保护好个人信息。


      五、监督管理须到位
      在疫情防控期间,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,真正把保密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,切实把保密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。要经常开展保密教育,务必将保密要求传达到本单位本系统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同志。总之,要把责任落实到位、纪律落实到位、工作落实到位,确保不发生任何失泄密问题,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驾护航。
文章来源:山西保密在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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